□記者任磊
  本報新鄉訊她的月收入只有1600元,但面對4.9萬元的現金,卻毫不猶豫上交到公司並尋找失主。新鄉市某小區的保潔員張曉玲對記者說:“不是自己掙的錢,我不能要。”
  3月31日早上,張曉玲在27層打掃衛生時,在過道上發現一個黑色男手提包,隱約看到包內有大量現金,張曉玲和趕來的保安負責人郭隊長,逐層逐戶敲門詢問,但一無所獲。在清點包內財物時發現,包內不僅有4.9萬元現金及10多張銀行卡,還有一張15萬元的銀行存款憑條和5萬元的欠條收據。
  4月2日上午,失主終於找到了,是一名在此居住的業主,3月30日晚喝多了酒,不小心把包丟在了樓道內。他說,包內的各類銀行卡裡一共存有190多萬元錢。
  其實,張曉玲也很缺錢,愛人幾年前下崗,她現在打著兩份工,一個月收入只有1600元。雖然自己也缺錢,但張曉玲有自己的原則——“不是自己掙的錢,我不能要!”  (原標題:新鄉一保潔員撿到4.9萬元還失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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